留学澳大利亚签证类别
录入时间:08-04-17 点击数:
赴澳大利亚留学签证类别
570类学生签证 – 单独的英语强化课程,包括
•ELICOS作为单独的课程,而不作为其他主课开始前选修的英语课程
•授予一至四级证书的英语强化课程
571类学生签证 – 中学课程
572类学生签证 – 职业与技术教育,包括
•高级文凭课程
•文凭课程
•一至四级证书课程
573类学生签证 – 高等教育,包括
•副学士学位课程
•学士学位课程
•研究生文凭课程
•研究生证书课程
•以授课为主的硕士学位课程
574类学生签证 – 研究式硕士学位课程和博士学位课程,包括
•以研究为主的硕士学位课程
•博士学位课程
575类学生签证 – 非学历课程
•不授予学历或文凭的课程
576类学生签证 – 澳大利亚援助项目的课程
学生签证的有关规定
学生在澳大利亚留学时必须遵守学生签证的有关规定,主要包括:
•学生持学生签证抵澳,在主课开始后可申请每周不超过20小时的工作许可;
•学生上课出勤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十;
•学生必须取得合格的学业成绩;
•学生在澳期间必须就读已注册的课程;
•学生在拿到签证后十二个月内不可转学(不可改换已经报读的主课)。若已报读的主修课程的时间少于十二个月,则不可在主课结束前转学;
•学生必须在抵达澳大利亚后七天内将联系地址通知有关院校。如地址有任何变化,也必须于七日内通知校方;
•学生如转校,必须在取得新的电子注册确认通知书(eCOE)后七天内通知原先就读的学校;
•学生在澳期间必须购买足够的医疗保险。
如学生决定终止在澳大利亚留学,可与澳大利亚移民部联系。
学生必须保持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出勤率并取得合格的学业成绩。如果学生未能遵守签证规定,移民局将取消其学生签证并勒令其离境,并于三年之内禁止其入境。
学生必须确保在澳逗留期间持有有效的学生签证。如学生在澳期间所持学生签证有效期逾期二十八天以上未办理新的学生签证,将被禁止在三年内再次入境。
上述条款在学生签证签发时所附的许可信内均有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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