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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加拿大留学申请程序
录入时间:08-05-23  点击数:
者在加拿大学习期间的生活费。

(3) 留学生或临时在海外居住人不得作为担保人。

(4) 除担保书外须附一份担保人收入证明,加拿大使馆不接受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资料证明。

(5) 唯有年收入在5.8万加元以上的人作担保方可被接受,不论担保人存款数额有多少、资产多富有,上述要求不能减免。

(6) 对于居住在加拿大的担保人,加拿大使馆只接受加拿大国家税务部签发的T-452税单或担保人雇主出具的T-4工资表。

(7) 美国担保人必须提供雇主的W-2工资表正本或公证过的副本。

(8) 担保人如果居住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必须提供个人税单的正本或公证过的副本。

(9) 担保人必须在担保书上声明,在过去五年中曾否为别的学生赴加拿大、美国、澳洲留学做过担保,如有应该说明学生的名字及目前的行止,若未曾做过担保也应申明这一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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