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父母朋友来法国的手续和最新规定要求
录入时间:08-05-26 点击数:
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都必须经翻译公司翻译成法文或英文;
所有复印件都必须使用A4复印纸******
法国使馆不接受通过信件递交的申请,并保留询问和索取补充材料的权利;
提供上述材料并不表示一定能够获得所申请的签证。
其它补充材料、信息和提示:
接待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该接待证明由接待人向其所在地的市政府、警察局和宪兵队申请开具。在抵达法国,入境通过边防检查时会被要求出示。
关于邀请父母和朋友来法国的最新规定和要求
内政部2004年11月23日向市长发出通函,严格要求居住在法国的外国人出具条件苛刻的经济担保和住房担保,才能接待来法探访的外国人。
2005年1月1日开始,每位来访者需要购买170欧元的保险,留宿者的住房面积须达到人均16平方米才能获得来法的签证。
这个通函是执行萨科奇移民法的具体措施。迄今为止,只有市长有资格开具因私或因探访家人而申请短期居留签证所需的接待证明。留宿者需填写一份证明件,写明他的身份,地址,接待人数及居留时间。
探访的外国人除了付50欧元的签证费,还要付15欧元的国际移民局的税花,认购疾病和住院保险,保险的起码赔偿金额是3万欧元。在法国提供这项保险最便宜的保险公司APRIL推出的条件是:居住8天以下投保费32欧元,居住2个月以上投保费107欧元。
政府按照法律办事,为了打击舞弊现象,核查居住条件十分的苛刻,规定人均14平方米,孩子也被当作成年人计算,房子还要有基本的设施,正常的暖气,厨房配备厨具和洗碗池,能保障个人隐私的卫生设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