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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德留学法学博士步骤详解
录入时间:08-05-27  点击数:
才会相异。

  第二位教授出具评语以后,法学系就定下口试的日期。口试的内容与论文没有关系,考生拿到一个本专业领域的问题,例如一个案例,然后准备大概一个月的时间。口试的流程和国内的论文答辩差不多,考生先用20分钟左右的时间介绍自己的观点,之后回答主考教授提出的问题。总共为时大概一个小时,之后主考教授内部讨论,决定考生的成绩;一般来说,如果两份评语中的成绩都是一样的,那么口试对于综合成绩没有影响;如果两份评语中的成绩相左,则由三名主考教授讨论决定博士生的最后成绩。

   博士论文和口试的成绩,分为优(Summa Cum Laude),良 (Magna Cum Laude), 合格(Cum Laude),与不合格;一般来说,不合格的成绩很少出现。比较普遍的成绩是良和合格。得到优的博士生很少,教授一般都不轻易给出这样的成绩,尽管只要拿到合格以上的成绩都能够拿到博士学位,成绩好坏还是受到高度重视的,因为好的成绩也是对科研能力的肯定,特别是对于以后有意从事教学和科研的博士生,好的成绩起到一定的作用。

  七、授予学位

  口试以后,即使综合成绩为及格以上,博士生并不是马上拿到学位。原则上只有在一年一度的博士毕业典礼上拿到了博士学位证书,才有权在名字前面加上Dr这两个字母,而在此之前使用博士头衔是违法的;但是由于口试之后,实体程序都已经完成了,博士生可以提出申请,请求提前获得使用博士头衔的权利;一般来说,如果博士论文已经出版,或者博士生已经和出版社签订了出版论文的合同,那么经过申请,博士生就可以提前获得博士学位,使用博士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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